福建漳州东赤港防洪体系建设项目(EPC)监理补充通知
东赤港防洪体系建设项目(EPC)监理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02月01日年至2024年01月30日年【注:指近3年财务状况。】”修改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至/年【注:指近3年财务状况。】”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0日【注: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1月30日【注: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