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武安市“23.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23.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武审批招标核字【2024】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安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安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灾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毁现状,本工程涉及76 个村庄,修复 重建各类水毁工程84处,管线75.64km 。工程建设内容为:(1)重建水 源井(大口井)3眼,清淤5眼,洗井2眼;(2)重建截潜流工程10处,(3)引泉工程中重建水池2处,恢复引渠1处,清淤5处;(4)恢复重 建蓄水池7座,维修8座,清淤28座;(5)管线恢复75.64km;(6) 深井泵及潜水泵配套13台套等相关内容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1.2计划工期: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3个月)2.1.3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