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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7 数据编号: 525591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富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zb24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富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4】2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富锦市锦丰农场。
2.3建设内容:第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方涵5座;机耕路(水泥路)19.673km;机耕路(砂石路)5.764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06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269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第三标段33,224,070.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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