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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7 数据编号: 52570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水务集团永川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零星维护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永川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零星维护维修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永川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零星维护维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永川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服务范围:重庆水务集团永川排水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度零星维护维修服务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含人工费、商品砼、水泥、防水、吊车等。
2.2、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工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年度合同总价: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1个合同金额在 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维修、维护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4、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截图信息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承诺接到维修任务时2小时需组织人员、工器具到达维修现场,承诺接到抢修任务1小时内需组织人员、工器具到达抢险现场(承诺时限超出比选要求时间为废标;合同签订后,履约时限超出承诺时限,比选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合同;未按承诺时限履约引发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比选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
3.6、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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