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定兴发改投资 [2024] 2 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新建金台中路(鹏程街-107国道)、迎宾大街(金台中路-华建路)、朝阳路(丽都华庭-107国道)、开放路(昌盛街-迎宾大街)、国泰街(华建路-朝阳路)、开放路(劳人局-107国道)道路PE给水管网,全长4676米,被水毁的各类井室500个及相关阀门,智能消防栓100个,7804块智能水表,地下水厂及固城地调五处的2座供水泵站进行更新,地表水厂的恢复及增容,智慧供水二期增加管网智能监测设备,踏勘新建管网,完善补充智慧供水综合管控平台及漏控系统相关软件。本标段建设内容为地表水厂提升改造,对现状5万 m3/d 处理规模的现状建构筑物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工艺设备及电气自控。同时扩建3万m3/d处理规模的水处理建构筑物。新建建构筑物:细格栅间及预处理池、混凝沉淀车间、滤池车间、清水池、泥棚。配套建筑、结构、工艺、电气自控及暖通专业。扩建后水厂总处理规模达到8万m3/d。
2.1.2建设地点:定兴县2.1.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地表水厂提升改造。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