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榭石化产品升级改扩建项目(五期)CEMS+VOCS分析仪招标公告
大榭石化产品升级改扩建项目(五期)CEMS+VOCS分析仪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榭石化产品升级改扩建项目(五期)CEMS+VOCS分析仪(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大榭石化产品升级改扩建项目(五期)CEMS+VOCS分析仪(二次)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五期项目,拟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辅助设施,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项目实施后,大榭石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1400万吨/年,综合配套能力为1200万吨/年。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标段信息
1. 大榭石化产品升级改扩建项目(五期)CEMS+VOCS分析仪(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140/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09日
主要技术规格
CEMS和VOCs连续监测系统分析方法和技术性能应满足HJ 75-2017和HJ 76-2017(按最新标准执行)的规定。CEMS和VOCs连续监测系统应配有与安装在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用户DCS系统的通讯接口。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技术要求应满足HJ477-2009的规定,并由投标方负责数据传输的调试;所有分析仪接口通过数字量(RS485或RS232)传输至环保数采仪。CEMS和VOCs系统历史数据保留时间应不低于5年。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第一套监测系统,7个月内交付其余监测系统。
交货数量
CEMS和VOCs(含分析小屋)各5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VOCS分析仪、流量计、采样探头、一体化伴热管缆、空调、摄像头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PCEC或其他国际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