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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1 数据编号: 52653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施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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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施工 已由 佳发改投资[2023]3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佳木斯市城市排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为 100% ,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城市排水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佳纺铁路线—英格吐河)
2.3建设规模:新建友谊路(佳纺铁路线—英格吐河)雨水管线,主干线管径 d800至1600×1200,管道长度4015米,管线位于道路两侧。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2.7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6241595.67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承诺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且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3.4 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潜在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提供承诺函)。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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