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城市排水防涝市政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昌吉市城市排水防涝市政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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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城市排水防涝市政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23]2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市排水防涝市政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规模:
1、滨河路(八工路─健康路)排水管线:DN400钢筋混凝土管505.8米,DN300钢筋混凝土管39m,DN800 F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顶管59米,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117m2,破坏并恢复人行道1787m2,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及雨水口等:2、塔城路(延安路-沿河路)排水管线:DN400钢筋混凝土管669米,DN300钢筋混凝土管15.5m,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53m2,破坏并恢复人行道2007m2,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路缘石676m,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及雨水口等;3、南公园路(中山路-世纪大道):DN600污水管道紫外线光固化修复958.3m,DN400污水管道紫外线光固化修复137.1m,检查井修复19座,排水管线DN400钢筋混凝土管58.1米,DN300钢筋混凝土管10m,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260m2,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路缘石60m,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及雨水口等;4、健康路(建设路-屯河路):DN400污水管道紫外线光固化修复1074.3m,检查井修复31座;5、北外环路(东外环路-屯河路)排水管线:DN630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1581.4m,DN1000F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顶管40米,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300m2,破坏并恢复人行道3918m2,更换现状回转式机械格栅及配套电缆2台,更换现状潜水排污泵2台,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阀门井、排气井、排泥阀井及管件等;6、城区积水处(华电东侧道路-X121县)排水管线:DN800钢筋混凝土管1121.1m,DN500PE100级PE管768.5m,DN250PE100级PE管18m,一体化预制泵站一座,YJV-4*120电缆310m,围栏20m,160Kva预装式变电站,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阀门井、排气井、排泥阀井及管件等;7、昌三路排水管线:DN800钢筋混凝土管923m,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40m2,破坏并恢复人行道2692m2,破坏并恢复人行道路缘石673m,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及闸槽井等;8、长宁路(南公园路-建国路)排水管线:DN800钢筋混凝土管804.8m,DN400钢筋混凝土管32m,DN300钢筋混凝土管365m,DN1000F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顶管100米,预埋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104m,破坏并恢复非机动车道513m2,破坏并恢复非机动车道路缘石150m,行车道沥青混凝土罩面18634m2,行车道路缘石766m,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阀门井,老路修补,恢复标志标线,拆移恢复中央护栏等;9、青年路(建国路-文化路)排水管线:DN800钢筋混凝土管1180.4m,DN400钢筋混凝土管16m,DN800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201.7m,DN1200F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顶管157米,预埋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180m,行车道沥青混凝土罩面33731m2,行车道路缘石1723m,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阀门井,老路修补,恢复标志标线,拆移恢复中央护栏绿化带护栏等;10、城区积水处(北绕城)排水管线:DN250 PE100级PE管2100.6m,DN400 HDPE管水平定向钻施工74m,DN800 F型钢承口钢筋混凝土顶管50米,新增卧式离心泵2台,真空泵2台,软启动柜2台,YJV-3*50*1*25电缆50m,更换卧式离心泵6台,新建排水管线配套阀门井、排气井、排泥阀井及管件等;11、城区积水处:DN200污水管道紫外线光固化修复118.5m,DN400污水管道紫外线光固化修复250.5m,DN300钢筋混凝土管1278m,改建雨水口DN300钢筋混凝土管1000m,破坏并恢复机动车道6442m2,破坏并恢复非机动车道871m2,破坏并恢复人行道26m2,破坏并恢复绿化带282m2,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检查井、集水井、雨水口,新建地下通道防洪闭水门20座,修缮箱变基础增设箱变挡水墙117座等;12、青年路(文化路-宁边路)排水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338.5m,预埋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108m,行车道沥青混凝土罩面14092m2,行车道路缘石1005m,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手孔井、雨水口,老路修补,恢复标志标线等;13、文化路(北京路-建设路)排水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365.5m,预埋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90m,行车道沥青混凝土罩面14057m2,行车道路缘石555m,人行道62m2,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手孔井、雨水口,老路修补,恢复标志标线等;14、红星路(老市政府-北京路)排水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77.5m,预埋管线DN300钢筋混凝土管91m,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412m2,行车道路缘石449m,人行道165m2,新建排水管线配套手孔井、雨水口,绿化带恢复,恢复标志标线等。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5320万元
5、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2024年4月8日开工,2024年7月30日竣工,总工期114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9.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9.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9.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