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防洪排涝排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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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防洪排涝排水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600g2403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鸡西市恒山区防洪排涝排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3〕5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中央投资80%、地方自筹20%,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对恒安家园、平安小区、跃进小区、政府小区、向阳小区、奋斗小区1-29号楼小区内现有雨水管线进行改造,改造长度为18056米。其中dn400雨水管线13643米,dn600雨水管线2766米;dn800雨水管线1556米,dn1200雨水管线91米,dn300雨水口连接管3000米。对爱民桥、恒山桥、泰合名居原有地下泵房进行改造。配套4台强排泵。购置水流检测报警设施一套、强排泵4台及电力设施设备两套;流动柴油发电机一台;油电混强排泵车2台。
2.2计划工期3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鸡西市恒山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4,468,902.06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证企相符、证书有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至少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