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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7655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安徽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野风港河段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23-2024-0108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野风港河段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辽河西路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野风港河段治理工程(涵盖野风港河道治理工程及四合站拆除重建工程),建设内容为完善博望区野风港河道治理,包括堤防加固15km、清淤疏浚7.5km、护坡护岸15km,穿堤建筑物处理12座,堤防等级为3级。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2023)238号),项目统一代码:2309-340506-04-01-183880。
3、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投资为8350万元。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水利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勘察设计等费用约为435万元(具体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九十五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计费基数不含移民安置补偿费(征地费、拆迁费、基础设施补偿费等))。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
(1)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
(2)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4)初设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
(5)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专题报告编制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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