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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791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石家庄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三标段
(2)建设地点:正南大街(北环路-兴阳线)、建设大街(旧京赞线-兴阳线)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城区东北部,分别为正南大街(北环路-兴阳线)与建设大街(旧京赞线-兴阳线)。正南大街(北环路-兴阳线)主要内容为:对原有便道进行开挖,两侧各埋设一条雨水、污水管道与中水管道,并对便道进行翻修,恢复便道面积 9638.51 平方米;建设大街(旧京赞线-兴阳线)主要内容为:对道路进行整体开挖,埋设雨污水管网,并进行路面恢复,恢复面积 16687.87 平方米。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收尾结束。
(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保修收尾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 信 誉 要 求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3.1.4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