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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818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濮阳县渠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信息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濮阳县渠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信息化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濮阳县渠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信息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49101S)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濮阳县渠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信息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3预算金额(含税):34.91万元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有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农业信息化类】。
业绩证明文件: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以及该合同下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②业绩执行累计金额认定以合同下的发票金额为准。③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评审委员会将对发票进行网上核验,如发现参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否决参选人投标。⑤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6)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7)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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