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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4 数据编号: 528935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浙江台州铁塔2024年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平台功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台州铁塔2024年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平台功能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台州铁塔2024年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平台功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ZT03020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平台智能分析功能服务,云平台需接入70个点位摄像头并提供秸秆禁烧智能分析等功能服务。采购含税预算为12.67万元。以【中选不含税总价】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707元/点位/年,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开通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在15日内接入摄像头并提供秸秆禁烧功能服务,试运行一个月后验收。
2.3★服务期限: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一年内该项目涉及所需的软硬件服务(云平台+网页+APP客户端+秸秆禁烧智能分析功能等服务)。
2.4服务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视频智能分析服务】。须同时提供:
(1)合同关键页;
(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台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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