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部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综合整治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2024-jlxlbs-g1004/cmeetc-249vj219dgs18
二、项目名称:综合整治项目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综合整治项目,其中包括文体中心、库房、晾衣房、原晾衣房修改为蔬菜棚、招待所、公寓楼、后大门等零星维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2296880.62元(大写:贰佰贰拾玖万陆仟捌佰捌拾元陆角贰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以及2023年3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