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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4 数据编号: 529394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幸福河湖及生态修复河道管护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幸福河湖及生态修复河道管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幸福河湖及生态修复河道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ZJGHD2024-NG022
采购预算: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幸福河湖及生态修复河道管护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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