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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5 数据编号: 52957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昌市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瑞昌市洪一等13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车马湖电排站,拆除重建肖家埠电排站、下巢湖村排灌站,更换上脚湖电排站机组1台套;扩建大畈闸,拆除重建双村自排闸、上脚湖自排闸;加固及重建溢流堰5座;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排水渠清淤整治55.69千米,排水涵整治0.34千米,堤岸加固整治0.84千米。
2.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257.28万元。   
2.3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设计服务,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过程中,须全程配合招标人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问题,在接到招标人问题反馈后24小时内响应,及时配合招标人优化施工图。
(2)施工范围: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其他范围:相关采购工程等。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设计阶段审查。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5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
施工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30日前竣工。计划施工开始日期:2024年04月13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完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和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03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完成过投资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涝区治理或泵站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价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涝区治理或泵站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委托人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人担任,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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