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3】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夷陵区太平溪镇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对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靖江溪、太平溪、百岁溪、端坊溪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缓冲带修复2900米,生态坡2380米,消落带生态带修复10030米,购置监测设备1个、监控设备2台;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审查及报批工作;
4、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5、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本项目机构人员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