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坊供水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坊供水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5 13:49:53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坊供水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坊供水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0396
1.3采 购 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坊供水分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400000元(含税、运费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食堂所需食材(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根据采购人每日需求供货,于每日6:00前配送(周
六、周日法定假期除外)
2.3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茗街1-2号5楼 、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路180号5楼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10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全部供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10日内支付上月货款。付款结算额达到采购预算限额则合同终止。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承诺所供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开具正规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须承诺本项目配送人员无传染类疾病且具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提供承诺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5)须提供2021年至今三个不同年份且不低于400000元的已成交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须承诺食材出现品质问题或因品质问题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须承诺生鲜产品保证当日新鲜,其他产品保证生产日期最近(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8)须具备一名食品安全员、一名农产品检测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9)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