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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刁河二郎堰至刁河大桥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已由豫财农水〔2024〕1号、宛水许准〔2022〕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市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野县水利局(新野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刁河二郎堰至刁河大桥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4-9; 2.3建设地点:新野县境内; 2.4工程规模:新野县刁河二郎堰(桩号0+400)至刁河大桥(桩号7+572)段,治理总长度7.172km;主要建设内容为:岸坡护砌、清淤疏浚等治理(岸坡护砌长度6.785km,其中左岸护砌长度3.57km,右岸护砌长度3.215km;支沟口护砌长度0.2km;清淤疏浚长度0.41km。)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5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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