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1、#2脱硫系统设备及废水箱防腐修复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工作)范围 2.1项目说明
2.1.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1、#2脱硫系统设备及废水箱防腐修复项目
2.1.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53367
2.2工作范围: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修复脱硫吸收塔喷淋层和除雾层、浆液层防腐;工作量预估350平方
(2)修复脱硫地沟防腐;工作量预估70平方
(3)修复湿式除尘器、吸收塔顶部至湿除防腐;顶部需搭15米高脚手架。工作量预估450平方
(4)修复原烟道和净烟道的排水槽至吸收塔、湿除至净烟道挡板防腐。工作量预估480平方
(5)其他要求:零米浆液层至托盘梁以下需搭满膛红脚手架,对罐壁周围全面检查。搭满膛红脚手架为拖盘及拖盘支撑梁检修提供条件。
(6)投标方需要施工的位置及面积搭设脚手架,依据国家规定脚手架搭建相关标准及要求,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7)采用进口鳞片树脂。
2.3质量要求
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防腐修补施工部位不得发生防腐层脱落、损坏、粘接处开裂等情况,如发现上述质量问题,投标方无条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因质量原因修补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维护、协调、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3.2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并与招标方签定安全协议。
3.2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2x660mw机组脱硫塔湿除防腐施工业绩合同至少2份。(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未显示660mw机组信息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评标现场由代理公司网上查询为准。如:网页查询、合同其他技术指标显示、业主证明等均可。)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投标方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过去承接同类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方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