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磋商公告
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正发改审批[2021]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正安县凤仪城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共涉及6个(含易涝点整治),其中排水管网及改造3个、排洪沟2个、河道综合整治1个。主要建设排水管网、总长23.10KM,排洪沟总长1.67KM,河道综合整治1处。
2.3磋商范围: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