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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9 数据编号: 531943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九曲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项目EPC+O工程施工阶段及运营管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九曲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项目epc+o工程施工阶段及运营管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及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九曲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项目epc+o工程施工阶段及运营管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业绩证明提供预算审核报告可以吗?
回复: 不可以,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2:由于全过程项目周期长,业绩证明提供进度款报告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 不满足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3:由于全过程项目周期长,业绩证明提供部分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是否满足要求?回复:如已做完分部分项工程且合同金额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可提供阶段性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或者部分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此分部分项工程包含在工程范围中。
   质疑4:质疑:5、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人本单位人员。质疑问题一:总公司是外地企业,在重庆有分公司。根据公司法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人员均属于总公司。因分公司注册地在重庆,分公司人员社保均由重庆分公司在重庆缴纳。请问拟派分公司人员为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公司缴纳社保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回复:满足。
 
 
质疑5:业绩合同内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提供发票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根据比选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中须提供该项目地址、联系人姓名和业主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
      质疑6: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对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比选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等证明资料。”然而商务部分2.2.2,针对业绩要求却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审核报告证明材料。”我司对此存在质疑。为何商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审核报告证明材料就可以,资审部分却要求必须两者都提供,前后要求不一致,并且合同协议书就可以体现时间,为何还要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强烈要求将此部分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7: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对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比选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等证明资料。”然而商务部分2.2.2,针对业绩要求却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审核报告证明材料。”我司对此存在质疑。为何商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审核报告证明材料就可以,资审部分却要求必须两者都提供,前后要求不一致,并且合同协议书就可以体现时间,为何还要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强烈要求将此部分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8:请问该项目的商务部分公司业绩可以是前面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业绩吗?  回复:可以。
    质疑9: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审核报告证明材料,而资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一致,请统一。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10: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等证明资料。请问项目已完工,但是业主要等国家审计机构最终审计金额确定了才会在定案表上面盖章,可以不用提供定案表,只提供咨询合同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吗?     回复:可以。
 
     质疑11:若合同没有体现合同金额,可以用开票金额来证明吗?回复:根据比选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中须提供该项目地址、联系人姓名和业主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  质疑1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提供概算批复或可研批复是否满足?     回复:不满足。
质疑13:由于全过程项目周期长,结算晚,请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者定案表可以提供阶段性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或者部分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吗?    回复:如已做完分部分项工程且合同金额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可提供阶段性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或者部分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并附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此分部分项工程包含在合同内容中。
    质疑14:请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者定案表可以提供阶段性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或者部分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或定案表)吗?     回复:同质疑13回复。
   质疑15:比选文件17页的开标程序是先唱标,公布比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之后再抽取评标基准价浮动值,这个程序是不公平的,应该先抽取浮动值之后再唱标公布比选人报价。   回复:本项目开标程序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质疑16: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总报价90分2.商务部分10分,但第二章比选人须知条款号29编制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却有
(3)技术部分,是怎么回事?
      回复:本项目无技术部分评审。
 
质疑17:招标文件24页: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中须提供该项目地址、联系人姓名和业主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
问1:请问“业主座机电话”是不是指座机号或者手机号其中之一均可?建议座机号或者手机号其中之一均可,招标不要太局限,业主证明特别不好开!!  问2:要求业主证明里面体现“项目地址”建议删除,网络这么方便,地址很多地方都能查,本来业主证明都不好开,很多业主不愿意开或者流程很长,根本搞不赢!!
回复:问1:业主座机电话是指座机号。
         问2:本项目业主证明材料参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质疑18:招标文件24页: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中须提供该项目地址、联系人姓名和业主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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