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业务部-东方13-2项目海水提升泵招标公告
天津业务部-东方13-2项目海水提升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东方13-2项目海水提升泵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东方13-2项目海水提升泵
项目概况
东方13-2项目因建设需要购买海水提升泵1台。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业务部-东方13-2项目海水提升泵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55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流量1500m3/h,出口压力300kPaG。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4年8月30日前
交货数量
1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无3.2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海水提升泵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海水提升泵、流量不低于1500m3/h、出口压力不低于 300KPaG 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2)到货验收材料。
3.3财务状况: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的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要求2020-2022年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3.4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