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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0 数据编号: 53216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长安区沣河管理站高新区太平河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太平河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2024-20-J-5、XACH2024-021
项目名称:高新区太平河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8,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接到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太平河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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