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0 12:20:05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0371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450000.00元(含税、运输等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中联牌车厢可卸式垃圾车5台(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含)内交货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 保 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所供产品及后续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同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意向供应商若是车辆制造厂家,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意向供应商若是其授权经销/代理商,须具有所供车辆厂家的授权书(生产厂家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销/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
(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