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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0 数据编号: 532510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永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永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己由 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招标核字[2024]10号 文件批准建设,前期经费来自专项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 新建2万亩,提质改造1万亩;总投资暂定约9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永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项目服务,包括工程勘测、工程测量、报告编制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说明书、施工图预算及招标阶段各标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协助办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如果有)、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技术服务、编制预算报告、配合建设单位报建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2.3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应到项目区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设计,现场勘测图应尽可能详细、精确。设计单位要协助业主做好“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并且根据业主意愿及产业发展要求进行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技术指导,随叫随到,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需通过设计方案评审和上级批复。
2.4、设计费用:设计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最高控制价为政府批复的工程建安费的1.55%.
2.5、设计服务期:5月5日完成实地勘测,6月30日前出具设计方案、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评审,且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因本项目工期紧,中标单位必须增派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进度。
2.6、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吉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规程》《吉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定》(吉市高标准农田办字〔2023〕2号),达到设计施工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规划类(水利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
3.2、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3、水利资质企业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3.1)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带清晰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第(3.2)条 和(3.3)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3.4)条 需投标人自行出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次开标取消所有资质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的现场查验,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彩色扫描电子文件未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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