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湾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湾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65282824031400096)
一、招标条件
本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湾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82824031400096)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2.项目规模: 为大湾村新建污水管网19.9公里左右,排水井785个左右及恢复路面和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8282403140009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湾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为大湾村新建污水管网19.9公里左右,排水井785个左右及恢复路面和配套附属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