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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2 数据编号: 53401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苏发改农经发〔2024〕178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秦淮新河水利枢纽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天后社区秦淮新河入江口处,是秦淮河流域主要控制工程之一,承担流域防洪、排涝、灌溉、生态、航运等多项任务。现状枢纽由泵站和节制闸组成,经安全鉴定,综合评定枢纽泵站为三类泵站,其中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均为四类;秦淮新河节制闸闸门、启闭机为C级,交通桥为4类桥。为消除工程运行安全隐患,提高秦淮河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区域灌溉用水,确保区域供水安全,兼顾改善区域生态水环境,实施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长江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秦淮新河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5g,抗震设防烈度7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1座,设计流量100立方米每秒;现有泵站改建为4孔×6米节制闸,并对现状节制闸进行加固改造;赔建省防储中心南京分中心物资仓库及配套设施。
可研批复工程影响主要实物如下:
1.工程占地:根据可研红线,工程共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185.26亩,永久红线内国有土地174.50亩。
2.工程临时占用集体土地28.59亩。
3.工程影响居民12户59人(永久用地范围内11户58人,临时用地范围内1户1人),需拆迁各类房屋8147.04m2(其中居民房屋6628.45 m2、天后社区防汛物资仓库房1365.48m2、社区附房153.11m2)。工程影响企事业单位3家,需拆迁企事业单位各类房屋4531.88m2。
4.专项设施:工程范围内涉及10kV线路2.04km、35kV线路0.85km、低压线路2.57km、影响通讯光缆74.14km、涵洞1座、电灌站1座(3台泵每台功率90kW并含自引涵洞)等。
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投资约为69653万元。其中征地移民投资13253万元(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可研批复估算约146万元)。总工期36个月。
2.3本次招标内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理、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规定的所有工作,承担征地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协助编写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以及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实物复核、结余增补项目的移民监督评估等直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有相关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电子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填写10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同时提供:1.合同协议书,2.验收证明(自验或初验或终验等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移民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完成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3.中标通知书(如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督评估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 验收证明(自验或初验或终验等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移民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完成的证明);4.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其担任总监督评估师或总监或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业主单位提供证明】。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资质+业绩的联合,资格条件3.1
(1)及3.1
(2)和3.1
(4)均仅需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副联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招标资格条件规定)业绩,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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