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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2 数据编号: 53437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蓝田县三里镇磨李村肉猪育肥场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县三里镇磨李村肉猪育肥场供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2024-11
项目名称:蓝田县三里镇磨李村肉猪育肥场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蓝田县三里镇磨李村肉猪育肥场供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三里镇磨李村肉猪育肥场供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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