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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5 数据编号: 535759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R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092001
1.3采购人: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1.6最高限价:¥3940000.00元
1.7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市、区两级水务主管部门关于推进智能水表改造工作要求,结合水公司“智慧水务”提升智慧终端科技水平及“数字化转型”整体发展规划,为保障水公司大规模智能水表建设及外拓业务用表生产需求,需采购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及附属设备。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采购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及附属设备,详见技术要求。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R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任何原因,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自动生产线的安装和调试,否则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罚。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期
2.3地点:□建设地点R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地点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R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按采购文件填写注意事项规定进行填写)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R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
2、供应商是拟采购货物(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的制造商或是拟采购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采购货物(智能水表自动生产线)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①提供供应商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②提供供应商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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