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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5 数据编号: 535775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红岭煤业公司2024年3月份自购物资询比价采购第三十标段(气动阀门等)采购公告

红岭公司2024年3月份月度物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名时间:具体时段请登录中原云商查看。
二、采购要求
(1)费用收取(收取依据〈红岭煤业公司物资采购招评标相关费用收支管理规定》(红煤〔2024〕19号)保证金的收取:投标保证金以不高于每个标段物资总估价的2%标准取整收取(0-5000元的按照该标段估价的≤2%收取,5000-10000元收取10000元,10000元至15000元收取15000元,以此类推),如资质符合要求,收取投标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资质审核通过,进行报价(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详见‘采购公告’,公司全称: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邮政银行安阳县永明路支行,帐号:941002010012788906)。中标会务费:仅对中标人收取。①中标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不收取中标会务费。②中标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500元。③中标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1000元。④中标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2000元。⑤中标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3000元。⑥中标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中标会务费增收1000元(增加额不足一千万元的按一千万元计)。中标会务费最高收取上限为2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价的10%收取(不高于10%取整数),合同执行结束后退还。与我公司有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在我公司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应收取保证金的金额,如果报名后不履行投标活动,我公司有权从贵公司账户中扣除。
(2)本次采购拟签订代储代销合同,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通知为准(严禁超合同数量执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中标后,双方签订代储代销合同,以实际使用量进行挂账结算。
(3)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4)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税率开具。
(5)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7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6)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
(7)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8)其他要求:注册资本必须大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所参与标段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企业法人身份信息或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特殊物资会根据采购要求上传所代理厂家授权委托书。
(9)鉴于之前出现过第一次合作的供应商中标后所供物资不能满足我矿安全生产需求的情况,建议第一次报名的新供应商投标报名时除了上传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煤安证等资质证件外还应上传标的物的技术参数、样品图片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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