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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5 数据编号: 5359518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第二批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4〕146号准予行政许可。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应急监测装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办水文〔2023〕202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19号),结合天津市水文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预”字当先、关口前移、防线外推,为提高水文测站建设标准,提升水文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支撑能力,补齐天津市水文工作存在的短板,推动天津水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是必要的。
2.1.2 计划工期
(1)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
(2)应急监测装备购置标段:计划交货期为发出开始供货通知后7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水文监测站网补充完善工程(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应急监测装备购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合同编号:TJSSWJCZWBCWS/HT-2024-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处水文站地下水监测站网等。
(2)标段名称:应急监测装备购置,合同编号:TJSSWJCZWBCWS/HT-2024-03。主要内容包括购置一批先进的应急监测装备(无人船、ADCP、测深仪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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