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市场需求,后续需要对海上油气田、海底管道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的质量及性能效果进行跟踪解析服务,包括化学药剂基本理化指标表征、作用机理解析,以及处理效果跟踪验证进行技术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标段信息
1.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57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化学药剂应用工况条件表征分析、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组分表征 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性能评价及机理解析 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现场效果验证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既往业绩:(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并提供2个化工类产品的检测分析的服务完工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