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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8 数据编号: 53783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分界镇工程施工02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3年增发国债)分界镇工程施工02标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TXS-GBZNTFJ-2024-SG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审[2023]2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建设单位为泰兴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3年增发国债)分界镇工程施工0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涉及7个乡镇,分别为:黄桥镇、虹桥镇、河失镇、元竹镇、古溪镇、分界镇、广陵镇。
2.2项目概况:建设高标准农田约5.5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约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2.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渠道、埋设管道、农桥、机耕路、涵洞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3年增发国债)分界镇工程施工02标,涉及分界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站2座;U90 型渠拆建15.521km、U90 型渠新建1.386km;3.0m宽机耕路新建2.412km、3.5m宽机耕路新建0.776km;拆建农桥1座,招标控制价为6536897.92元。
本标段招标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3年增发国债)分界镇工程施工02标,投标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88%)5752470.17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的80%按月支付工程款;单项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阶段跟踪审计报账,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泰兴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支付。
中标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为确保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须开设农民工专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次拨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20%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如不足,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申请金额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3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且施工内容应包含泵站或电灌站或渠道。(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8)其他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标段任务的施工设备;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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