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木兰县新民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新民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dl2024sg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新民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3】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新民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新民村
2.3招标控制价:18364794.51元
2.4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18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递交文件截至时间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社保系统尚未升级完成,仍无法查询人员的社保,应提供社保缴纳有效证明材料及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承诺书,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系统升级无法查询且无承诺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