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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9 数据编号: 539044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hbzg.gov.cn/zgSit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QT0115-2024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234
3、项目名称: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08.3(万元)
6、最高限价:2208.3(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1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秭归县泄滩乡乡白家河村二组,白家院子滑坡主要建设内容为滑坡工程防治、抗滑桩、挡土墙、排水沟、材料二次搬运等;
二标段:位于秭归县水田坝乡上坝村5组,东坡危岩(石)清除工程主要工程量为主动防护网工程、被动防护网工程、凹腔填补、临时防护工程等;
三标段:主要分为三个施工地点,秭归县水田坝乡两个灾害处;向文虎屋后崩塌和王家桥村七组滑坡。另外一个灾害处是九畹溪镇九畹溪村一组陈家屋场滑坡。主要工程量为混凝土挡土墙工程、被动防护网工程、主动防护网工程、危岩清除工程、坡面整形工程、排水沟工程、护面板工程、支撑墙、路面及支撑柱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业绩;(上传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资料中至少一项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同。)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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