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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30 数据编号: 539446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宁都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宁都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都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已由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宁都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宁都县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海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宁都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不见面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水源工程:山塘整治18座,拦水堰维修加固37座,拆除重建129座,新建7座。
2.1.2新建输水管:管网总长5.33km。
2.1.3渠系工程:建设渠系总长158.795km,其中渠道拆除重建17.580km,新建(重建)现浇砼渠137.400km,修复1.435km,新建仰斜式挡墙2.380km。
2.1.4渠系建筑物:渡槽30座,节制闸24座,控制闸、分水闸350座,跌水92座,沉砂池88座,盖板涵129座。另配套建设实现渠首水量计量设施348处,警示牌366处,里程桩1994个。
2.2招标范围:完成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范围内的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工作。具体细化为: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内容;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总之,本项目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以及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内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设备试运行及设备保修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等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2.5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7639.88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6612.23万元,其中建安费6537.32万元,勘察费及施工图设计费共计74.91万元(以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勘察费及施工图设计费折合费率1.146%)。
2.6质量标准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设计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7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8个月(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工期自中标通知书签收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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