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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 数据编号: 540356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常州院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常州院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常州院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常州院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常州院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将用于药剂的生产原料。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采用 1+1+1 模式,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 1 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 3 年同第 2 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及以上将签署一主一备合同,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只签署1份合同。主备合同执行方式:在卖方无法按照买方要求供货时,买方可以执行备用合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卖方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常州院设备设施综合治理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572/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依据订单分批交付,交货周期为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
交货数量
多个行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开标时须公开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信息):
(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内具有包覆护甲或防腐带等防腐补伤材料已完成供货业绩至少1个,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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