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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 数据编号: 540737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南许昌XZ008号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XZ【2024】008号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已由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207-411025-04-05-119928,招标人为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Z【2024】008号 
2.2 建设地点:襄城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规划范围包括南北两个开发园区,总规划范围为15.18平方公里。南开发区东至紫云大道、南至311国道、西至首山一矿、北至襄城县南环路,规划面积9.05平方公里;北开发区东至紫云大道、西至龙兴大道、南至文化路、北至氾城大道,规划面积6.05平方公里。拟新建综合管廊10274.4m,第一层布置热力管道、电气电信槽盒、第二层布置各类燃气管道、第三层布置液体化工管道、第四层布置压力污水管网。其中:4m×3层管廊1529.8m、4m×4层管廊1124.9m、6m×4层管廊7619.7m,总投资估算约22911.3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开发区管廊建设。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许昌市硅碳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地上综合管廊项目监理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场地平整及清理、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720日历天;第二标段: 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监理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
(1)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兼任)。
3.2第二标段: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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