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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 数据编号: 540907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项修招标公告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项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卷烟厂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项修批准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项修
2.2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
2.3招标范围:对涪陵卷烟厂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进行项修,主要包括:抽取集水井、水解酸化池、预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膜池等的污泥;清理池内淤泥、杂物,清除池壁上的苔类;更新曝气管道、组合填料及支架;更新曝气盘;维修捞渣机、叠螺式压滤机;设计制作螺旋推进器、污水处理用过滤网及匝板阀;对微生物进行优选驯养等,以使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递交投标文件时仍在禁入截止时间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投标人须知1.4.3条款内情况。
3.2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具有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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