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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 数据编号: 54134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华蓥市庆高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华蓥市庆高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招标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华蓥市庆高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作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补充要求:技术负责人职称投标人应当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任职资格文件的扫描件。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电气工程、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等专业职称;
以上要求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等有关规定,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出现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和投标报价相等且最低的有效投标人超过1人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发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确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1人、第二中标人1人和第三中标人1人的名单书面回复给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书面回复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载入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3.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投标文件签字补充要求如下:
(1)投标函上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应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和使用本人签名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不得由他人代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印章(鲜章)。上传其扫描件。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使用本人签名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上传其扫描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必须由造价人员本人亲笔签名和使用本人签名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不得由他人代签。上传其扫描件。
(4)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本人手写签名(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或者电子证书没有个人签名处的除外),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以上补充要求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不实,按弄虚作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可以核验原件的情形: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不清晰可辨或涉嫌弄虚作假的,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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