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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 数据编号: 54186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石家庄平山县南侧路、东侧路管网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一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南侧路、东侧路管网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4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2306-130131-89-01-251451),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平山县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南侧路、东侧路管网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
2.1.2建设地点:一标段为平山县城南侧路、东侧路;二标段为连接高速引线的交叉口;
2.1.3建设规模:铺设雨水管道1743.4米(其中设置检查井59座、雨水口72个);铺设污水管道1808.6米(其中设置检查井47座)并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处:铺设给水管道1850.7米(其中设置闸阀井、排气阀井、消火栓井共39座);铺设供热管网374米(其中设置阀门井及泄水井共2座):道路恢复及提升改造1175.576米;东侧路与连接线高速引线交叉口节点提升69054.8平方米及配套设置交通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2.1.4工期:24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 一标段:3894.301367万元;二标段:797.119238万元;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铺设雨水管道1743.4米(其中设置检查井59座、雨水口72个);铺设污水管道1808.6米(其中设置检查井47座)并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处;铺设给水管道1850.7米(其中设置闸阀井、排气阀井、消火栓井共39座);铺设供热管网374米(其中设置阀门井及泄水井共2座);道路恢复及提升改造1175.576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二标段东侧路与连接线高速引线交叉口节点提升69054.8平方米及配套设置交通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1.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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