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鼓风机房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土建招标公告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鼓风机房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土建(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增鼓风机房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土建(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鸡冠石污水处理厂经
二、三期、提标改造建设后共设计7台486m3/min风量的单级离心风机,无多余备用鼓风机。二期鼓风机已运行多年,且高温调停现象频发,随着空气主管、生反池曝气管使用时间的延长,空气主管的维护,曝气池积砂、曝气管(盘)堵塞等会进一步加剧阻力损失,管路系统积水、锈蚀、阀门漏损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供气能力的降低。近年来随着天气的极端性和不可预见性,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超负荷运行严重,高峰期处理水量甚至超120万m³/d,且污泥外运受全市限排、蓝天保护行动等政策影响无法及时外运处置,导致生化池污泥浓度增高,系统需氧量激增,对厂内曝气系统造成较大负担,在满足鼓风机房近点生化池供气需求的情况下,难以通过系统调节来增大提标生化池的溶解氧。本项目在现状弃用的碳源投加间内新增鼓风机及空气管路改造。
2.2招标范围:鸡冠石污水厂鼓风机更新改造的土建、管道线缆采购安装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自控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实施地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单级离心鼓风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单级离心鼓风机制造商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同时须提供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国内污水处理厂包含鼓风机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一个。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本企业的业绩合同;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所提供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的业绩合同也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业绩合同(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原件、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并须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证明。)
3.5投标人所投单级离心鼓风机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3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4持有有效证件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提供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
3.7.5提供项目人员(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连续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