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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4 数据编号: 542819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崇仁镇垃圾中转站工程公告

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崇仁镇垃圾中转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崇仁镇垃圾中转站工程 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3〕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崇仁镇垃圾中转站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14565.31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费概算1911.66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暂存,生活垃圾压缩转运以及其他污水处理。建设地点:嵊州市崇仁镇。
2.2招标范围: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崇仁镇垃圾中转站工程施工图内所涉及的围墙、园林、电气、给排水、暖通、场外、智能化等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审定预算造价:711.086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其他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三)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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