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4 数据编号: 542988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廊坊市永清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公告

永清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286号、永发改招标核[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清县城区内。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管道疏通120公里、建设调蓄池5座、建设排水泵站4座、采购排水设备15台/套、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概算总投资6177.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62.41万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相关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整改期限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合同签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