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6 数据编号: 543345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设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设计
2.2 项目编号:jljhzb-2024-lyzj02
2.3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现有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区预留位置处,扩建一座调峰锅炉房和相关配套用房及设施,规划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5158.9平方米,总构筑物面积576平方米。设计内容:两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含设计变更)、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验收、竣工图出具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等,详见设计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全部设计阶段工作,经招标人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通过,后续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项目地点:位于辽源市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内预留位置,厂址位于北环路内,古仙桥附近,矿业集团生活服务公司旁。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动力专业)执业资格,其它各相关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3 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