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进、出水自动监测系统代维护项目(第二次)
2.2比选范围:对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两厂(潼南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代维护服务。具体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3服务地点: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据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资质:具有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一级资质或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庆水务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且近3年内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投标人须承诺中标签约后,每发生一次负面行为主动接受比选人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纳入负面清单及处罚{具体负面行为及处罚规定按照《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股发〔2023〕351号)要求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