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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7 数据编号: 54383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验收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lqt0104g240407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1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项目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城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验收
2.2建设地点:阿城区新利街道先锋村、蜚克图街道光明村和亚沟街道吉祥村
2.3招标控制价:69.45万元
2.4验收服务期限:项目竣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5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1万亩,全部为旱田。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项目初验服务、工程复合、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验服务:1.工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3.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4.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8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田间监测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初验: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工程初验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竣工决算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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