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工业供水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工业供水厂建设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420582-04-01-835623批准建设。业主为当阳市坝陵园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当阳市坝陵化工园。
2.2、项目概况: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工业供水厂设计总规模为12万m3/d,占地面积约65亩,分两期建设。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区域内施工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各项施工合同包括的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4、本项目投资金额约:55550万元。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2.6项目质量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2.7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8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9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