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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7 数据编号: 54411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合肥公开招标低浓度煤层气低温部分氧化制甲醇技术及示范项目施工公告

低浓度煤层气低温部分氧化制甲醇技术及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低浓度煤层气低温部分氧化制甲醇技术及示范项目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低浓度煤层气低温部分氧化制甲醇技术及示范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4DFBGZ00716/JG2024-17-058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无
2.5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
2.6 建设规模:低浓度煤层气低温部分氧化制甲醇技术及示范项目施工,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253.25平方米,地上两层;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697.68平方米,地上一层。
2.7 合同估算价:92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辅助用房、围墙、设备基础、消防泵房、露天工艺装置罩棚、道路工程及民房改造等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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